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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136条关于进行搜查都有哪些规定?

www.tangstreet.cn    2024.05.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136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 犯罪嫌疑人 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后才能进行搜查。其他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都属于非法搜查。 需要注意的是,保安是没有搜查权的。 保安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只是根据民法上的等价有偿原则,以提供保安服务换取劳动报酬,他们拥有的只是一般公民的法律权利,无权搜查他人的人身。 一、怎样进行搜查 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2、在执行 逮捕 、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 4、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 证人 签名或盖章。 5、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我国规定相应的执法机关在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时,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得肆意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出具相关的手续后,进行合理地搜查。对相关案件的证据证物进行相应的收集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
答: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的法律条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
答:标准答案:出示搜查证。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何理解:一般情况下,必须出示搜查证才能搜查,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出示搜查证进行搜查,搜查完毕后再补办搜查证。实务当中,搜查后再...

刑诉法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答:刑诉法是我国对于刑事诉讼的一些相关规定说明,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诉法中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应该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再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下面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刑诉法是我国对于刑事诉讼的一些相关规定说明,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

法律问题,现在有民警进屋搜查,可能某些方面要突击搜查,要先审查后再...
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行为人员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主要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答: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主要是指公司、...

刑事诉讼法关于搜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

拥有搜查权的机关是法定机关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